根据《长丰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长丰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农〔2021〕95号)、《关于长丰县第一批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的批复》(长农环组办〔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乡镇审核推荐、县级评审立项、乡镇验收、县级委托第三方复核,现将复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22日—7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县绿色种养项目领导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51-66675099附件1:大宗作物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2:经济作物验收结果汇总表长丰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7月22日附件1:大宗作物.xlsx附件2:经济作物.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