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2〕842号局属各单位:2023年局科研成果出版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的科研成果出版项目范围:各单位研究性的课题成果,个人或合作撰写且内容与局、本单位重点工作联系密切的专著、论文集等(不含图录),二、申报的科研成果出版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书稿达到“齐、清、定”标准,有详细的出版计划(经费预算、出版时间、样式和印数等),经费预算仅限出版费和印刷费,不含稿费,三、申报的项目统一由单位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汇总表、申请表(盖单位公章)和5份书稿(打印)报送局法制处(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zhichu@wwj.beijing.gov.cn,特此通知,附件:1.北京市文物局科研成果出版项目管理规定2.北京市文物局2023年科研成果出版项目汇总表3.北京市文物局科研成果出版项目申请表北京市文物局2022年7月19日(联系人:郑建辉,联系电话:6402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