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柘荣)水务有限公司:你司《关于要求调整柘荣县城区自来水价格的申请报告》(柘水务〔2021〕48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676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1〕58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柘荣县城镇自来水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来水价格分类自来水价格统一划分为三个类别:一是民用水价格:包括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二是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用水,三是其他行业用水价格,为除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外的所有用水,二、自来水价格民用水特种行业其他行业第一级(25吨/月以内含25吨)第二级(25-40吨/月含40吨)第三级(40吨以上/月)合表(吨/月)基础水价(吨/月)基础水价(吨/月)1.90元2.85元4.75元2元3.5元2.5元备注:由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柘荣)水务有限公司供水的所有区域均按该价格执行,三、其他事项1.上述供水价格已包含水资源费,2.工业用水价格归类执行其他行业用水价格,按1.6元/吨执行,四、供水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快“一户一表”建设和管网改造,并在缴费窗口处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五、实施时间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附件: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柘荣县城镇自来水价格的批复(柘政综〔2022〕41号)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7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