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须承诺自首次兑现年度起10年内不迁离思明区,(四)新纳统企业是指:企业营业收入2020、2021首次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且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业统计的企业,二、政策兑现内容(一)纳统奖(兑现年度为:2020、2021年度)(1)兑现条件及奖励标准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业统计的,给予10万元的纳统奖励,纳统奖每家企业仅可享受一次,(2)提交材料1.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申报年度及前一年度1-11月财务状况表(网页打印,2.企业承诺书(附件1),(二)百强入围奖(1)兑现条件及奖励标准对我区企业首次获评“中国互联网综合竞争力企业”前100名(原“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的,每家企业仅可享受一次,(2)提交材料1.获评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承诺书(附件1),(三)持续成长奖(1)兑现条件及奖励标准对我区企业非首次获评“中国互联网综合竞争力企业”前100名(原“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的,(2)提交材料1.获评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承诺书(附件1),电话:5885925附件:承诺书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20日扫一扫手机浏览附件:附件.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