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永泰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2个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要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每个基地年度示范推广不少于3项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建立技术示范展示档案,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服务给予适当补贴,五、有关要求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年度农业科技推广计划(示范内容、观摩培训)、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基地照片、荣誉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2.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和评审后,予以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基地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技术示范协议,并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特此公告附件: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