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中央财政资金用于扶持我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每个补助50万元,(二)支持范围支持示范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一、家庭农场(一)资金安排下达资金165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倍,(二)支持对象、要求及补助环节1.培育类培育一类申报主体要求:为2021年完成新增培育工程任务,且自愿继续实施2022年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家庭农场,近三年内未获得家庭农场财政同类资金扶持,2.示范类示范一类申报主体要求:已评为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近三年内未获得家庭农场财政同类资金扶持,近三年内未获得家庭农场财政同类资金扶持,补助环节:支持家庭农场引进新技术、新装备,附件:1.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民合作社)实施方案(模板)2.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方案模板邛崃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20日附件1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民合作社)实施方案(模板)(仅供参考)一、基本情况注册登记情况、法人身份情况、成员情况、获得的荣誉情况、当前产业发展情况、运行机制情况、盈余分配情况,三、项目建设内容(紧扣文件中的支持方向,三、项目建设内容(紧扣文件中的支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