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经严格评审论证、综合审议、公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和自治区财政厅批复(桂财教函〔2022〕164号),现下达2022年第四批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详见附件),共资助经费37934.67万元,其中2022年资助经费21574.3万元,本批项目实行任务书制管理(除后补助项目外),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主动配合自治区科技厅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填报任务书,并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已签字盖章的纸质任务书提交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自治区科技厅将视作项目承担单位主动放弃和撤销项目处理,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专款专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将项目(课题)实施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报表报告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按任务书要求的指标对项目进行验收,附件:2022年第四批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表.xlsx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7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