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科技在乡村振兴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创新创业,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将第十六批科技特派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与范围(一)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申报要求1.申报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志愿为我市科技工作服务,在山东省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登记注册,2021年选派的科技特派员不得重复申报,2.选派范围: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省属及以上驻泰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技人员,其他符合科技特派员选派要求的人员,具备开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作基础,二、申报要求与时间申报科技特派员的人员填写《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申报登记表》(附件1),申请科技特派员的需求单位填写《泰安市科技特派员需求单位登记表》(附件2),各县市区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泰安市科技特派员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由各主管部门于2022年8月5日前报泰安市科技特派员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大楼B70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