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对象: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2.待遇标准:参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2022年4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70元,有效期3年,失业保险金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80%计算为1576元/月)3.申领流程:服务对象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4.申报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本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5.受理机构:市本级及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6.线上渠道:服务对象登录线上平台实名注册后自助申报,一是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二是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7.执行期限:长期有效8.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9.联系电话:0835-722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