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交通系统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63号)和《龙岩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龙政综〔2019〕109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决定在全市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考两证”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革目标自2022年7月16日起,参加一次考试可同时申领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二、工作要求(一)在统一我市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内容的基础上,(市道路运输中心牵头,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配合)(二)进一步理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报名考试发证流程,优化报名考试发证网络信息系统和自助服务一体机系统,方便出租汽车驾驶员报名考试拿证,(市交通应急中心牵头,让更多出租汽车驾驶员知晓并享受“一考两证”改革成果,(局运输科牵头,全市交通系统各单位配合)三、其他事项已持有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仍可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申请增发网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龙岩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