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9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67号)精神,现将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办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5日(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反馈至0577-65612502,附件:1、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办法瑞经信〔2022〕29号(以此为准)关于印发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4个单位联合发文).pdf2、困难中小企业纾困资金使用可分配企业清单630万困难中小企业纾困资金使用可分配企业清单(1).xlsx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