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根据2021年市财政预算方案和《东莞市农业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对2021年获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并符合我市补贴条件的农业机械进行累加补贴,将申请者资料在其所在的镇街、村(社区)进行了公示,现将2022年市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类)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下拨资金为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二、各镇街要加强此专项资金管理,三、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迅速会同财政分局做好有关工作,向财政分局提供已审批的《东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原件、购机发票复印件和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等资料,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至以购机者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镇街农林水务局要加强对购机者的指导和监督,督促购机者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享受补贴的农业机械如果发现骗取补贴专项资金的,取消其日后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资格,五、本次下拨的专项资金记账列入2022年度“农业生产发展(2130122)”预算一般支出科目,附件:2022年东莞市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类)安排表2022年东莞市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类)安排表序号镇街申请人补贴对象类别补贴机具品目(型号)补贴数量(台/套)购买金额(元)配套中央目录市财政累加补贴资金(元)本次下达市财政补贴资金(元)合计6个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