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20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1〕26号)精神,制定了《建宁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结转资金11万元,分配使用方案如下:一、开展一期水产技术培训班金额约7.5万元,培训计划一周(5天,参训人员50人(2021年养殖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人员、各乡镇畜牧水产站人员、水产技术人员),二、其余资金3.5万元,2020年度体系专项审计0.3万元,2021年度体系专项审计0.26万元,2021年度宣传费用0.4517万元,出差费用0.1883万元,以上资金使用方案现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7月17日止,若有异议请联系建宁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