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要求,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推进科技研发、产业发展、创新主体培育和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和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的引领作用,结合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情况、省级高新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以及驻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型企业项目管理情况,三、重点任务(一)驻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等要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高新区、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重点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要主动作为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要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及招收人员信息的台账,驻市高校、科研院所、各类创新平台等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落实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相关工作,对于依托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