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如下:一、支持内容支持投资机构加强行业研究和风险控制,对开展首轮投资的投资机构按照实际投资额给予风险补贴资金支持,二、支持条件(一)投资机构投资机构应在北京注册,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二)被投企业1.企业为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3.被投企业自设立之日起到投资协议签订之日止不超过5年,2.投资机构和被投企业需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3.对于同一投资机构管理的多只基金投资同一企业的,或同一投资机构对同一企业的投资行为曾获得我委投资风险补贴资金支持的,三、申报材料(一)投资风险补贴支持资金申请表(线上填报),(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基金产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公示信息,(五)投资机构与被投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需明确签署时间),(八)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性情况(包括技术来源,(二)申报时间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9:00至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18:00,下午14:00-17:30申报咨询:010—68945496、010—55572339技术咨询:010—58858680、010—58858685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