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发〔2022〕6号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2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06人,二、自2022年7月11日起,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2年7月11日至18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4521188-3,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2年7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六、自2022年7月19日起,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七、取得2022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1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附件:2022年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