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决定继续实施汽车消费券、家电消费券发放政策,二、家电消费券(一)继续按照《菏泽市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菏商务〔2022〕20号)规定的家电消费券发放标准,发放家电消费券100万元所需资金,推动汽车、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参与消费券活动,本次汽车、家电消费券参与企业与第一批汽车、家电消费券参与企业一致,附件:1、菏泽市第二批汽车消费券活动方案2、菏泽市第二批家电消费券活动方案菏泽市商务局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菏泽市财政局2022年7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菏泽市第二批汽车消费券活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的通知》(鲁商发〔2022〕7号)有关要求,继续实施第二批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市商务局负责审核购车时间、汽车销售企业是否在公布名单范围,统筹负责汽车消费券组织发放工作,银联商务山东分公司负责消费券发放前已上传的相关资料审核工作,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负责汽车消费券发放及汽车销售企业和零售、餐饮、家电企业报名入驻工作,继续实施第二批家电消费券发放活动,市商务局负责审核购买时间、家电销售企业是否在公布名单范围,统筹负责家电消费券组织发放工作,中国建设银行菏泽分行负责家电消费券发放及家电销售企业报名入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