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评选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及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浙民企联)[2022]3号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等程序,拟推荐蓝学许为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现公示如下:序号经营者姓名单位名称设立时间经营地址1蓝学许泰顺县月蓝舍民宿2018.8.2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司前畲族镇左溪村大段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处反映,联系电话:67586925,泰顺县个体劳动者协会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