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企业: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321号)精神,经各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同意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江西寸金实业有限公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认定对象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含劳动派遣),机构备案号和认定职业(工种)目录、技能等级见附件,有效期3年(自2022年8月至2025年7月),请上述2家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的目录中对本企业在职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组织实施认定时,提前10个工作日将认定工作计划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试点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完善过程管理,认定结束及时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信息报送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附件:1.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号2.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