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2〕81号)相关要求,在全区围绕蔬菜、水果、花椒等特色农产品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二、建设内容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建设工况温度在-2~16℃区间的冷藏库,建设工况温度在-25~-15℃区间的冷藏库,项目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付,有申报意愿的主体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下载手机APP“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主体进行核实,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审核公示结果,再以正式文件通知实施主体进行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按照《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试行)》相关要求,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具有所有权,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后,向验收合格建设主体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