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2〕5号)要求,经农民合作社申报,县级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认定标准考察、审核、公示和推荐,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拟推荐清流县星阳花卉专业合作社等6家农民合作社申报国家示范社,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15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267730,具体名单如下:1.清流县星阳花卉专业合作社2.建宁县溪口镇勤建农机专业合作社3.尤溪县尚扬茶叶专业合作社4.大田县顺阳养猪专业合作社5.大田县屏山乡云雾生态茶叶专业合作社6.大田县仙叶茶叶专业合作社三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