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西安高新区管委会2022年5月29日西安高新区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高新区税务局)第二条落实阶段性失业工伤降费率政策,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责任单位:社会事业服务局、高新区税务局)第三条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责任单位:社会事业服务局、高新区税务局)第四条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二、强化金融政策支持第五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第六条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让利中小微企业,(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第七条鼓励金融机构实施延期还本付息,(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第八条引导金融机构深化助企服务,(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三、强化稳投资促消费政策支持第九条压减投资项目预审时限,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于当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较1-6月实现10%以上增速的“五上”企业给予10至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六、强化保民生保就业政策支持第十九条保障特殊群体就业,(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第二十条鼓励开展就业活动,(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本政策与高新区已出台政策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