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落实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4〕33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对下列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资金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合格,详见下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3044619序号企业名称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被单位招用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申请补贴资金年度申请补贴资金额度(元)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1山西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赵新惠女本科2021030820220307202110001401070022000011陈冬燕女本科2021060720220606202110001401070022000013程永红男本科2021070120220630202110001401070022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