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提高粮食社会化服务,提高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我县粮食生产实际需求,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通过,将2021年省粮食生产功能资金38.99万元用于新建育秧烘干中心和水稻钢管育秧大棚,育秧烘干中心由海溪乡“青田县朱松军家庭农场”承担建设、水稻钢管育秧大棚由季宅乡“青田县叶利银家庭农场”承担建设(具体见附件细化实施方案),有关事项如下:1、提出异议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对公示内容的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2、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7日至7月13日止,3、公示联系科室和电话:联系科室:青田县农作物站地址:青田到鹤城街道江桥路47号邮编:323900联系电话:6802173项目实施细化方案.doc青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