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惠市工信〔2022〕133号)内容,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审核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补充通知如下:一、企业须增加提供2张表格,分别是:《2021年12月B204-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和《2021年年报B103-2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表》(注明与报统计部门数据相符,并加盖公章),二、企业提供的承诺书以本通知模板(附件)为准,三、请各县(区)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材料初审工作,附件:2021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请承诺书(模板)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7日附件:2021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请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