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五新”示范推广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52号)和福安市农机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1年农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安农机〔2022〕3号),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验收并通过,现转下达2021年农业“五新”示范推广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项目第一批)34万元,其中:福安市灿新种植专业合作社、福安市大大福果蔬专业合作社、潭头镇建柄村民委员会各8万元,福安市春垦好农夫种植专业合作社10万元,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示范效果,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