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养犬管理登记点认定工作的通知》(温养管办〔2020〕3号)文件精神,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评审认定,现将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养犬管理登记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一、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7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止,共7个工作日,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养管办”)反映公示单位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三、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受理部门:区养管办,电话:0577-85859285,附件: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养犬管理登记机构名单(第二批)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月7月7日附件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养犬管理登记机构名单(第二批)序号街道名称地址负责人1星海街道木木宠物医院滨海六路2551号姜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