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恩施州第一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鹤峰县亚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对50名农村转移劳动力进行了茶叶加工制作工技能培训,经验收合格50人,培训时间12天,补贴标准为1600元/人,补贴金额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生活补贴标准每天为22元/人,补贴金额13200元(大写:壹万叁仟贰佰元整),总计:93200元(大写:玖万叁仟贰佰元整),现对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7日至7月14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附件:鹤峰县亚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