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十批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17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工作,二、申报条件(一)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实际应用成效显著,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五)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八)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创新发展中成效显著,三、具体要求(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附件1),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所属县(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二)各县(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含央企、省属企业)认真筛选,7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一式两份)、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见附件1)、推荐企业汇总表及电子版(见附件2)报市工信局科技科,(县区将汇总后的《第十批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bjgxjkejike@163.com)联系方式:市工信局科技科电话:3261130市财政局经建科电话:3262102邮箱:bjgxjkejike@163.com附件:1.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doc2.第十批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doc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宝鸡市财政局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