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财政局:现将《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财政局2022年6月30日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第二条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给予每家单位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经费补助,分别给予第一权利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管理办法另行制定),每个项目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建设单位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奖励,给予建设单位每家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给予运营主体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补助,后续每年按照绩效成果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经费补助,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经费补助,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经费补助,分别给予每家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