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第二条支持现代物流园区(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招商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条鼓励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第四条支持物流园区及重点规上物流企业拓展市场,园区物流企业产生地方财力增长不低于15%的,按照园区管理运营企业产生地方财力的95%给予奖励,且每新增1家规上企业奖励园区1万元,重点规上物流企业以上年度产生地方财力为基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第六条对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已评定和新评定为国家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第七条支持企业降低物流成本,重点支持年缴税100万元以上的规上民营企业(不含工程建设和房地产类)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第八条支持冷链物流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第九条支持农村三级物流体系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潜江分公司)第十条支持网络货运平台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第十一条优化城市通行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第十二条推进网上审批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