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每家企业2万元奖励,给予每家企业1万元奖励,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奖励,11.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省级科技项目,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补,高新区给予50万元奖励,按照合同成交额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给予20%的奖补,通过国家、省级认定的科技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省级认定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21.对纳入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31.在高新区指导企业申请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年度统计数据为准):年度专利申请总量(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达到300件的奖励5万元,32.在高新区指导企业授权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年度统计数据为准):年度授权专利总量(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达到200件奖5万元,三、奖励资金来源咸宁高新区每年专项预算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