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根据自身资源优势,为吸引和支持更多优质企事业单位参与我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单位: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企业、市创新型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和瞪羚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三甲医院和研究生培养(实践)工作站等企事业单位,研究生第一年在学校完成基础理论学习,第二、三年进入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培养,三、政策支持(一)在市内企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个月,在市内新型研发机构(平台)或事业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个月,(三)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可参与后续评优,对获优秀的工作站给予资金奖励,四、征集说明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的企事业单位填写联合培养项目征集表,并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表格发送至邮箱kjjhzyz@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