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市信字〔2021〕9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第三方专家团队对项目建设完成的实施主体进行验收,通过现场勘查、查看有关资料、听取情况汇报,有3个实施主体符合项目验收标准,予以通过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建设主体名称主体级别设施建设地址主导产品名称总投资(万元)验收结果宁津县幸福家庭农场省级宁津县刘营伍乡龙潭村葡萄、甜瓜、苹果等46.38合格宁津县秀丽种植专业合作社市级宁县长官镇张凤巢村苹果、土豆、葡萄等48.51合格宁津县国栋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县级宁津县李仙村正北瓜果、薯类等193.10合格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可向宁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9日联系电话:0534-5221525邮箱:njxnlj@d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