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文件精神,现将温州超诚无纺科技有限公司等18家拟享受泰顺县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6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7-67583064,附件:泰顺县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拟发放单位名单(第五批)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4日附件:温州市泰顺县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拟发放单位名单(第五批)序号单位名称返还金额(元)规模1温州超诚无纺科技有限公司17036.55(参照)中小微型2浙江新鹏建设有限公司10135.04(参照)中小微型3温州悠然园林科技有限公司288.48(参照)中小微型4温州鼎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40.23(参照)中小微型5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泰顺县供电公司222047.63(参照)大型6温州交运集团泰顺有限公司73192.48(参照)中小微型7浙江中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422.96(参照)中小微型8温州鸿达建设有限公司6103.84(参照)中小微型9广嘉安装工程(温州)有限公司7113.67(参照)中小微型10浙江国宸建设有限公司15959.79(参照)中小微型11浙江香洲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18587.09(参照)中小微型12温州锦邦测绘有限公司6829.41(参照)中小微型13温州腾胜建设有限公司20060.62(参照)中小微型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行17071.93(参照)大型15温州宏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83.93(参照)中小微型16温州莲云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3490.31(参照)中小微型17温州市烟草公司泰顺分公司54336.51(参照)大型18温州欣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053.35(参照)中小微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