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江恒鸿建设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文号为温乐综执﹝2021﹞罚决字第21-0049号行政处罚决定的不良信息进行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期限: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8日电话:0577-61887915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60号邮编:325600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