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1.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3年3月,娱乐业)中的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执行,二、申请流程1.缓缴社会保险费坚持自愿原则,企业符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申请缓缴月之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或之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等条件的,自愿申请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已按5个特困行业申请缓缴的企业,2.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4.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5.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