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支持我区部分困难行业和企业等用人单位发展,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9号)和《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湘潭市贯彻〈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潭人社发〔2022〕2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补助对象对湘潭市岳塘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二、补助标准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人只能享受一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三、申请方式一次性扩岗补助需单位主动申请,参保单位需提交《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1)、《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2),前往岳塘区政务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提交,经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附件:1.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doc2.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docx湘潭市岳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3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