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淳安县油茶、香榧等经济林(山核桃林除外)禁用化学除草剂项目管理,推广应用机械、人工除草,确保生态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淳安县农业、林业、工业和生活四个污染防治项目(2021—2025年)计划的通知》(淳政办函〔2021〕12号)文件,由项目实施单位自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林业局审核,现确定30000亩油茶、香榧等基地列入2022年度经济林(山核桃除外)禁用除草剂项目实施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王俊玲联系电话:64812592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商务大楼17楼1723室邮编:311700公示日期:2022年7月1日至7月7日附表:2022年度淳安县经济林禁用除草剂项目拟实施计划明细表.xlsx淳安县林业局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