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按文件要求组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发改、工信、应急、生态环境、水利、林业、交通、港口等部门完成了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化工园四至范围评估确认:东至兴旺大道、南至龙城镇双合村、西至沿江一路、北至沿江路,总面积3.69平方公里(具体详见附图),公示15天(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1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彭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彭泽县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胡健章13970277096,方显华139702550762022年7月1日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省化工园区(第一批)四至范围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函[2022]66号)要求,我县按文件要求组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发改、工信、应急、生态环境、水利、林业、交通、港口等部门完成了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化工园四至范围评估确认:东至兴旺大道、南至龙城镇双合村、西至沿江一路、北至沿江路,总面积3.69平方公里(具体详见附图),公示15天(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15日),如有异议,请与彭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彭泽县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胡健章13970277096,方显华13970255076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