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办〔2022〕38号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界定商城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保护范围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公布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延期保护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实际,现将商城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保护范围重新界定如下:商城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的保护范围,涵盖全县23个乡镇(处)区域范围内分布的生态原产地产品,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5°06′--115°37′,北纬31°23′--32°05′之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公布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延期保护的通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审工作指南》及《商城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做好保护示范区内的生态原产地产品的保护工作,附件:商城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范围界定图2022年6月20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