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德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德阳市财政局2022年5月31日德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德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规范德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用于德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的专项资金,4.支持龙头企业建立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工业企业和平台服务商联合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集成应用,依托工业基础较好的产业功能区或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给予不超过平台建设总投入2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或奖励,给予不超过各自企业平台建设总投入30%、最高400万元的补助或奖励,按最高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投入的20%给予补助或奖励,5.支持骨干企业建立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不超过平台建设总投入2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或奖励,给予不超过平台建设总投入20%、最高50万元的补助或奖励,按最高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投入的20%给予补助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