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1年度鲲鹏计划大企业大集团上规模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1.在杭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制造业独立法人企业,以集团母公司及其在杭制造业子公司的年度营业收入为奖励依据(集团母公司为非制造业企业的,4.申报对象奖励年度在杭制造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含)以上,已申报2018、2019、2020年度奖励的企业,对制造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亿元的奖励政策,2.制造业年营业收入是指制造业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年度营业收入以企业在统计、税务部门的申报数据为准,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奖励申报,1.以集团口径申报第一步:集团母公司登录“亲清在线”,进入杭州市“鲲鹏计划”制造业企业上规模奖励界面,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在杭制造业子公司信息、关联交易数据,第四步:全部子公司完成信息确认后,2.以单一企业口径申报第一步:单一企业独立法人登录“亲清在线”,进入杭州市“鲲鹏计划”制造业企业上规模奖励界面,已享受2018、2019、2020年度“鲲鹏计划”奖励政策、申报进档奖励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