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吉财社〔2022〕493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请审定<2021年度省人才开发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吉人社联〔2021〕93号)和《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吉发〔2021〕3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2750.72万元,用于2021年人才工作相关项目,按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执行中省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省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你单位科学合理的确定绩效目标,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2022年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分配表吉林省财政厅2022年6月30日附件:附件:2022年度省人才开发资金分配表.xls责任编辑:财政厅_社会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