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部、发展环境保障部〕4.落实企业备案帮扶制度,〔牵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部、发展环境保障部,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领域牵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部、建设管理部〕10.持续强化聊城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建系统”)全覆盖、全流程应用,〔牵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部、建设管理部,责任单位:科技创新发展部、行政审批服务部、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城供电中心〕24.推进市政类项目施工集成审批,〔牵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部、建设管理部,〔牵头单位:建设管理部〕(三)获得电力领域〔领域牵头单位:科技创新发展部、新城供电中心〕28.进一步优化网上办电服务,〔牵头单位:财政管理部、投资促进部、金融发展服务部〕52.优化对老年人金融服务,〔牵头单位:金融发展服务部〕56.持续强化制度落实,〔牵头单位: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部,〔牵头单位: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部,〔牵头单位: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部,〔牵头单位: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部、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单位:科技创新发展部、行政审批服务部、党群工作部、公安分局〕104.提升人才服务质效,〔牵头单位:科技创新发展部、财政管理部、行政审批服务部〕117.开展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