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该领域2022年度省基金企业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省企联合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支持科技人员围绕各支基金资助的领域和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三、总体申报要求(一)申报基本要求1.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省基金依托单位(已注册具备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3.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3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3.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省企联合基金项目须遵守以下知识产权管理要求:1.在项目实施期每年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要求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须继续按年向省基金委报告项目资助产生的研究成果和应用情况,3.多个单位共同申报省企联合基金项目的,并按以下规定执行:(1)联合资助企业在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实施转化省企联合基金知识产权请求的,其他单位提出实施转化省企联合基金知识产权请求的,2.各依托单位应根据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要求,由单位管理员在“申报管理”-“项目管理”-“省基金项目清单管理”中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申请人所在单位须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申请注册为省基金依托单位,(四)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020-87567835、87567807(三)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附件:1.2022年度凯普生物省企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2022年度一方制药省企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3.2022年度中卫科研省企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2022年6月20日附件:1.1.2022年度凯普生物省企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pdf2.2.2022年度一方制药省企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pdf3.3.2022年度中卫科研省企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