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基本原则——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新建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比例达到100%,存量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比例达到国家试点示范要求,二、全面推进新建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政策要求和标准规范,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率应用,新建住宅建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整市光伏投资商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以规模化推动老旧小区集中连片式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改造,园区管委会)四、积极促进既有建构筑物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充分利用分布式光伏促进既有建构筑物的节能减排,市和乡镇(园区)公共机构建筑以及国有企业所有的房屋建筑改建(含装修)、扩建应当在立项前将节能改造(含屋顶分布式光伏系统)纳入到工程建设内容,鼓励各整市光伏投资商在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系统的同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住建局、行审局)积极引导和促进既有工业建筑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乡镇(园区)统筹推动跨建筑类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用,适当推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系统向建筑屋顶外延伸,)六、统筹开发整市屋顶分布光伏发电虚拟电厂由市国投公司、供电公司会同投资方等多方参与投资、建设“高邮整市屋顶分布光伏发电虚拟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