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起草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政策,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文物统计工作,0537-5660768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0537-5660763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0537-5660762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文物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0537-5660760市场管理科(挂区“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管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市场服务质量,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和组织协调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