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艺辉代表: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法律工作者每学期到靖城中小学进行两次以上法治专题教育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是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将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纳入南靖县“八五”普法规划,将“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考卷”作为年度重要普法宣传内容,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分解到公安局、检察院、教育局、团县委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四是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法制(综治)副校长,聘请肖锦川等62位同志担任南靖县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法制(综治)副校长,靖城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法制(综治)副校长由靖城派出所工作人员担任,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从业人员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着力解决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全力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发挥法制(综治)副校长作用,着力解决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