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91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备案审核的意见》(财办教〔2022〕36号),现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高等教育)(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等有关规定,高校在分配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时,应向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倾斜,在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服兵役高校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执行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减免政策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应将对应的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统筹管理使用,四、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社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五、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发〔2019〕18号),对照《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9)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附件:1.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分配总表2.普通高校2022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分配表(中央资金)3.普通高校2022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表(中央资金)4.普通高校2022年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分配表(省级资金)5.普通高校2022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配表6.普通高校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分配表7.2022年服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分配表(中央资金)8.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分配表(中央资金)9.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区域绩效目标表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2022年5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